10.3969/j.issn.1002-3240.2023.05.017
检察公益诉讼程序选择的法经济学省思
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公益保护制度改革,衡量其改革成效的标准应该是总体社会福利提升的程度.判断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公益保护司法制度是否良好的标准就在于其是否实现了公益保护的最大化,是否提升了总体社会福利.面对同时具备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起诉条件的案件,检察机关做出的程序类型选择将带来不同的管理成本、错误成本与行为激励.当前检察机关在公益诉讼程序类型选择中存在选择失范、选择失衡、选择随意等问题.从成本控制的角度,行政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完全能够替代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情况下,单独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相比成本更低.从行为激励的角度,程序选择不当将会增加错误成本,也会对违法行为人构成反向激励.从确保预期诉讼价值的角度,行政公益诉讼也更能够影响潜在违法行为人的行为决策,减少危害公益的违法行为,从而提升总体社会福利.
检察公益诉讼、程序类型选择、成本控制、反向激励、预期价值
D912.1(法学各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直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项目
2023-08-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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