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21.07.010
少数民族非遗资源的"两创"实践与乡村振兴——以广西为例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少数民族非遗保护与传承已取得一定成效,立法日益完善,传承人的地位日益提高,对非遗空间的保护意识也逐步深入人心,相关研究亦逐步增强.这都使少数民族非遗的当代传承与发展出现了整体向好的趋势.在这种形势下,以广西为例来探索少数民族非遗项目进行"两创"实践之可能路径与方式,可以带来诸多启发.现有的非遗保护业已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在立法的增强、传承人的保护和培养、非遗空间的维系与恢复、专业研究的展开方面颇多建树.广西少数民族非遗的"两创"实践将对广大乡村地区的振兴与富强起到"强心剂"的作用.在实践路径上,要完善与非遗项目相关的法律条文,保障其合法地位,鼓励非遗传承人拓展潜力,重塑非遗空间的文化内涵,实现相关学术成果的迅速转化,为非遗的当代保护与有机延续赋能.与此同时,广西少数民族非遗的"两创"实践可采用多产业合作的模式,通过与旅游、文化创意、影视、互联网、科技及建筑等产业的有机结合,突破现有的被动"保护"与"传承"模式,形成自身强大的造血机制,在乡村振兴大业中承担起新时代的使命.
少数民族;非遗资源;"两创"实践;乡村振兴
F592.3(旅游经济)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少数民族神话数据库建设";广西民族大学一流学科立项资助项目"桂西地区民族村落的乡土传统与创新传承"
2021-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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