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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2-3240.2021.05.018

非法集资犯罪法律规制的逻辑展开——兼采与韩国刑事法律相比较的视角

引用
司法数据显示,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数量呈现逐年上升之势,此类犯罪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为主要罪名,在金融借贷领域存在着刑民交错问题,在诈骗类罪名中存在此罪彼罪的区分难题.司法实践中,在非法集资的非法性认定方面,涉及刑事法律、司法解释及其他金融管理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层次性问题;在非法集资行为方式认定方面,应注意非法集资犯罪与相关罪名的区分以及一般罪名与特殊罪名的关系;在承继的非法集资犯罪问题中,注意在犯罪数额认定方面考虑罪责刑相适应.从比较的视角,韩国刑事法律对类似行为以诈骗罪论处,并借鉴域外相关金融调控方案,对于非法集资的法律规制,可探讨融资行为专项监管与金融政策合理引导并行,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的同时注重对涉案主体的法治保护与刑事合规体系构建,从法律关系性质与刑民程序设置方面来合理界定刑民交错案件,并将非法集资行政处罚与梯度性刑事处罚有效衔接,以此探索非法集资犯罪从案件定性到司法规制的法律性解决方案.

非法集资;集资诈骗;认定困境;规制路径;刑民交错

D924.3(中国法律)

本文为2019年度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研究审判专项"企业融资领域刑民交叉法律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9CSPJ08

2021-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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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3240

45-1008/C

2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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