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20.02.003
论马克思劳动哲学视阈中的法律平等观
马克思从劳动哲学出发,批判资产阶级抽象的法律平等观,强调法律平等观是与人类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和交往方式发展的具体历史阶段相适应的,既是社会平等状况的反映,也社会经济关系的反映.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平等只是追求形式平等,而不能实现实质平等,社会主义社会法律不仅要实现形式平等,也要追求实质内容平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劳动人道主义和劳动主权主义,社会主义法律平等废除一切阶级的不平等,将平等建构在劳动基础上.
马克思、劳动哲学、法律伦理、法律平等观
B0-0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课题“马克思法律伦理思想的哲学基础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题号:HB18ZX002
2020-06-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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