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20.01.015
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及调适
民族习惯法是一个具有确定含义的法律概念.国家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法律,民族习惯法是对国家制定法的有效补充,民族习惯法功能需要重新定位和评价,民族习惯法仍是世界各国重要的法源.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冲突主要反映在:民族习惯法的文本结构与国家法的冲突,民族习惯法的民商规范与国家法的冲突,民族习惯法的物权习惯与国家法的冲突,民族习惯法的行为处罚与国家法的冲突.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调适主要体现在:在法律文本上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相互补充,在民商、经济交易规则上习惯法与国家法相互通融,在民族物权习惯上民族习惯法与国家法的相互调适,在刑事处罚上习惯法与国家法的相互借鉴.
民族习惯法、国家制定法、物权习惯、功能定位、有效补充、相互调适
D920(中国法律)
论文为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视域下民族事务治理法治化研究》批准号为:19ZDA170
2020-06-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99-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