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18.10.020
“差序格局”、“公”“私”观念与契约精神——对中国契约精神研究的反思
目前国内关于传统中国社会有没有契约精神这一问题的分歧很大,一个重要原因是源于对契约精神的理解和定义不同,用传统中国契约精神同现代西方契约精神跨时代比对.欲澄清该问题首先应探讨传统中国人的“公”、“私”观念.费孝通提出的“差序格局”及其他学者根据“差序格局”衍生的“差序社会”、“差序人格”等概念及相关研究将该问题上升到学理层面.传统中国契约精神与西方的差异更在于有别于后者的“公”、“私”观念和纵向社会等级结构的“差序格局”,而非广为被讨论的是规则优先还是人情优先这种肤浅的分类或横向人际关系上的“差序格局”.需要辩证地看待和批判性地继承和发展传统契约精神,使其既有民族特色又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
传统中国社会、契约精神、公私观念、差序格局
D929(中国法律)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社区养老整合发展模式研究”15CRK004
201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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