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18.10.017
以良法与良俗的共治消解善治的局限性
善治的提出是社会治理理念的重要转折,善治的基础性要素主要包含合法性、参与、回应和公正,善治的实现也就是其要素现实化的过程.善治本身存在着概念的不确定性以及前提、标准、过程和评价方面的局限性,这些局限性仅仅依靠法律或者善治自身无法消除.在社会秩序治理规则系统的视角中,良好的法律和善良的习俗构成善治实现的两翼,缺一不可.通过良法和良俗的共同治理,可以使善治的合法性得到更好的证成,参与和回应要素能够更好地落实,并且可以完善公正性的实现.
善治、法治、规则共治
D90-052(法的理论(法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民国江苏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14ZDB127子项目“民国江苏司法档案与司法方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是江苏省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成果
201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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