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17.07.010
基于地权保护的宅基地市场化改革进路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决定》要求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这对于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具有指针意义.落实这一要求,首先要合理安排宅基地和宅基地上构筑物的关系,使其不仅科学,而且符合宅基地及其上构筑物使用、流转的便捷和效率要求.其次,就宅基地使用权的保障功能而言,其实现了“居者有其屋”的人之生存基本需求.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实现其财产价值,必然会弱化宅基地生存保障功能,这就要求要完善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最后,允许宅基地使用权自由流转,要坚持平等原则和市场化原则,以保障实现宅基地使用权的财产价值.
宅基地使用权、市场化、房地一体、社会保障功能
F301;D922.1(农业经济理论)
2018-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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