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14.10.016
后危机时代的银行业结构监管
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稳健经营不但作为危机之后银行业经营的目标,也为各国银行业监管机构所追求.但在已然习惯跨领域经营的银行业面前,经过强化的行为监管是否能在复杂性累积的金融市场发挥作用恐怕仍要让人心生疑虑,银行关系型业务和交易型业务的混同将使得对高风险证券化业务的监管变得更加苦难,因此引入结构监管理念,在制度体系架构上削减复杂性、降低风险激励和阻却风险传染就势在必行,因此后危机时代构建更为透明的银行业经营体系与结构性监管措施,将有利于在现代金融体系中维护金融市场运作的稳定性.
关系型业务、交易型业务、风险传染、结构监管
F832.1(金融、银行)
2014-10-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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