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13.06.026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地方性规范实证考察
在最高法院未颁布系统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前,各地法院分别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台相应的指导意见.针对地方性的指导意见,总结其收获和不足,在立法价值提升和深化、功能审视与定位、赔偿数额确定化和认定标准的人性化方面进行深刻反思.未来立法中除了在《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框架内加以细化和补充外,还要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在责任分担方面反思支配论和利益受益论,在排列体系上更加规范,在处理机制上更加灵活,同时要修订一系列配套的司法解释,并建立配套的工作体制和机制.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赔偿特殊主体、责任比例、精神抚慰金、地方性规范
D922.14(中国法律)
2013-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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