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13.06.004
全媒体时代隐私权的保护
全媒体时代的到来,信息传播变得更加快捷、广泛.因此给个人隐私权所造成的损害也是无法估量的.传统意义上的隐私权面对新时代需要不断扩张其内涵,立法者应该将信息隐私纳入其中.在我国,由于隐私权的研究及立法保护明显落后于一些发达国家,有必要在未来的《民法典》“人格权法编”将隐私权保护进行明确而又细致的规定.针对信息隐私的特性,在必要时立法者应当在参酌他国或地区先进立法经验的前提下,制定出符合我国国情的信息隐私保护法规.
全媒体、隐私权、信息隐私权
D923(中国法律)
2012年辽宁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探究唯物史观审视历史的立脚点W2012093阶段性研究成果;2012年大连市社会科学院独立立项课题,恩格斯晚年书信对“经济决定作用”的阐释及其对大连市发展的现实意义2012dlskyb064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3-10-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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