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13.04.026
论《行政诉讼法》的修改——以《行政诉讼法》的价值定位为视角
《行政诉讼法》第1条的规定确定了该法的价值定位,是我们修改《行政诉讼法》需要面对的首要问题.关于《行政诉讼法》的价值定位,目前学界的观点主要包括“权利保护说”、“权力维护监督说”、“二元说”、“纠纷解决说”等.其中,“权利保护”应是《行政诉讼法》的真正价值所在.围绕这一价值定位,《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应当遵循无漏洞权利保护原则、实效性权利保护原则和利益平衡原则,并在这一系列原则的指导下开展相关内容的修改工作.
《行政诉讼法》修改、价值定位、无漏洞权利保护、实效性权利保护、利益衡量
D925.3(中国法律)
"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建设上海政法学院行政法学重点学科"规划项目、"上海高校选拔培养优秀青年教师科研专项基金"szf10021
2013-07-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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