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12.02.026
从“包青天”模式向“马锡五”模式的嬗变
涉法涉诉信访在我国大信访的背景下有其特殊性,从司法既判力和终局性而言应予终结.在选择终结机制上应改变过去“信官”不“信法”的局面,从包青天模式转向“马锡五”模式,让信访人接近正义,并在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案件巡回法庭的平台予以最终解决.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司法、最高人民法院
D632.8(国家行政管理)
2012-06-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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