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11.11.030
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政府治理——从“维稳”到“维权”
基于网络群体性事件可能失范而导致社会混乱,当前政府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治理通常采取“维稳”模式,结果常常陷入危机应对的窘境中.在转型期间的中国,唯有树立维护权利才能维持稳定的理念,认真对待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权利诉求、界定权利的边界并建立满足其诉求的稳定机制,达成“维稳”到“维权”的观念转变,才能真正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促使网络群体性事件成为互联网的正常生态.
网络群体事件、权利诉求、政府应对
D63(国家行政管理)
重庆市教委课题"重庆市电子政务法制建设研究"08JWSK167;司法部课题"互联网上的宪法权利"SFB5006的研究成果之一;重庆邮电大学课题"我国互联网法律治理问题研究"K2011-02的研究成果之一
2012-03-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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