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10.09.020
基本权利体系模型假设——以"隐私权"为范例
作为宪法客观价值秩序的人性尊严和自由民主秩序,作用于基本权利和国家机构两个部分,形成了国家机构与基本权利的内在联系,以此价值秩序为判断标准,可以构建基本权利保障的内核与外延的"发散"型评价机制,进而实现对基本权利宪法保护手段强、弱的确定.这一发散型评价机制又称基本权利辐射模型,主要包括"核权利"、"质子权利"和"电子权利"三个具有包客关系的方位,"控制力"是联系三者的桥梁,控制力的大小是对基本权利外在表现权利定位与定性的标准.以此辐射模型为基础分析"隐私权",可以较为清晰地厘清隐私权错综复杂的相关问题.其他基本权利的研究亦可以此模型为基础.
核权利、质子权利、电子权利、控制力、隐私权
D921(中国法律)
"武汉大学2008年博士研究生含1+4自主科研项目"资助
2011-01-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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