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09.10.007
早期儒家"贵公"观的理论范式及其历史意义
公私关系问题并非儒家的核心命题,但儒家对公私关系的论述却成为传统文化公共观念的主流价值观念,即立公灭私和贵公去私.文章主要分析了儒家贵公观的理论范式,认为儒家以公私二元对立为基本范畴,以贵公去私为核心理念,从形而上学本体论、日常伦理价值规范和"隆礼重法"的政治制度三个方面论证贵公观的合法性,使它成为封建君主专制社会的伦理规范和道义价值.传统儒家文化的贵公观虽然有其局限性,但从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来看,它对社会公共理性的养成、较完备的公共观念和主流的行政伦理文化都具有一定历史价值和作用.
儒家、公私观、理论范式、历史意义
K203(通史)
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传统政治文化的公私关系与公共精神的培育》2008ZZC003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2009-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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