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09.06.019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规则之法经济学反思
我国现行的离婚财产分割规则没有充分考虑妇女所面临的经济地位的劣势,以及离婚妇女在传统文化和习俗中所遭遇的特有困难,同时,对婚姻专有性投资一方的贡献和牺牲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我国离婚财产分割规则应该在均等分割原则的基础上,规定夫妻相互有提供财产信息的义务,将夫妻双方对其产生都有贡献的期待权作为共同债权进行分割,并根据情况对做出婚姻专有性投资一方的贡献和牺牲进行补偿.
离婚、财产分割、人力资本、婚姻专有性投资
D923.9(中国法律)
2009-08-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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