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08.11.019
犯罪结果与大陆法系客观处罚条件——以我国刑法第129条规定为视角的考察
犯罪结果具有相对确定挂,其基本内涵是犯罪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人或物的存在状态的改变.丢失枪支不报罪中的"造成严重后果"这一要件,不能用大陆法系客观处罚条件理论来解释,它属本罪的犯罪结果,因而我国现有犯罪论体系完全可以解决这一问题.客观处罚条件理论与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不相契合,不能盲目引进.
犯罪结果、客观处罚条件、丢失枪支不报罪、造成严重后果
DF639(刑法)
2009-0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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