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07.02.025
法院内部组织制度改革研究
法院的内部组织设置是否科学、有序不仅关系到法院的内部组成人员能否有效率地开展工作,还会影响到审判的公正性.现代法院内部组织设置应当遵循审判与管理分离、以审判活动为中心、以法官为中心三原则.我国未来的法院内部组织改革中,应取消业务庭的行政职能,将从事立案事务的立案庭纳入行政管理组织之中,将执行事务从法院系统内部剥离;应处理好法院内部管理组织与法院外部管理机构的职能分工,充分发挥本院院长与上级法院对法院内部行政管理的指导作用,使法院行政管理组织的职能应当从行政管理彻底转向为审判活动"服务".
法院、内部组织、审判业务庭、行政管理组织、改革
DF82(司法制度)
美国福特基金会资助项目
2007-05-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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