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05.02.030
论电子政务信息公开的隐私权保护
本文从电子政务与信息公开出发,分析了信息公开是电子政务的重要方面,是公众知情权的保障.但是信息公开不可避免的给个人隐私造成侵害,在分析我国隐私权保护现状的基础上,笔者提出应采用利益衡量和权è利限制原则,并借鉴欧美的经验,构建安全港模式,从而实现电子政务信息公开与公民隐私权保护两者的利益平衡.
电子政务、信息公开、隐私权、安全港模式
D924.34(中国法律)
电子政务信息资源的共建与共享基金2003BTQ015
2005-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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