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05.01.018
董仲舒法哲学体系新探
董仲舒建构了一套以天论为实证基础,以人论为中间环节,以王道论为价值指向,以天人感应论作保障的一套法哲学体系.他的天论实际上就是对封建国家和社会制度的描绘;他的人论就是对处于封建社会里的民众的伦理分析与道德要求;他的王道论实际上就是他所向往的封建国家的理想状态;他的天人感应论实际上就是封建国家和老百姓的双向互动关系.董仲舒把这些现实世界的内容包裹在其天人感应的神学的外衣之中,借助于神(天)在人们观念中的力量,熔铸成为具有强大功能的社会意识形态,为中国封建正统法律文化奠定了法哲学基础.
董仲舒、法哲学体系、新探
D911.04(法学各部门)
2005-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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