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240.2002.05.011
优先购买权效力探析
优先购买权是一种民事特权,优先购买权人的权利行使必然涉及到出卖人和第三人的利益。如何设置优先购买权的效力,兼顾优先购买权人、出卖人、第三人利益,就成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重要内容。然而我国现行立法对此鲜有涉及。本文结合对《德国民法典》的介绍和分析,探讨了优先购买权的效力,认为法定优先购买权宜规定为物权效力,约定优先购买权一般宜规定为债权效力,但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示要件的,具有物权效力。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论述了优先购买权对三方当事人的具体效力。
优先购买权、物权效力、债权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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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6(中国法律)
2005-09-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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