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位因素对流域城市群环境规制互动的影响研究——以长江中游城市群为例
以公共选择学派和区域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为指引,从外部视角出发,沿着"区位因素—赋能结构—环境规制收益结构—环境规制选择互动均衡"的分析范式,对流域和边界区位因素向流域城市群环境规制选择的赋能结构、对流域城市群环境规制互动的影响效果及影响机理等问题进行系统探讨,研究结果表明:区位因素对流域城市群的环境规制互动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无论是流域还是边界区位因素均加剧了其向低水平同质竞争均衡退化的风险,但不同区位因素对区域环境规制互动升级的干扰机制存在一定的差别.其中,流域因素主要借助其复杂的赋能结构来引导上游地区采取低水平环境规制策略,并凭借其对低水平环境规制的优先选择权迫使下游地区采取跟随性的环境规制方案,最终诱使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环境规制互动退化为低水平同质竞争均衡;与此相对,边界区位因素则通过其单一的赋能内容和非均衡的赋能范围来改善边界地区采取低水平环境规制策略的政治激励,提高边界城市实施低水平环境规制的政治政绩,刺激边界地区采取低水平环境规制策略,最终使得边界地区的环境规制互动陷入低水平竞争均衡的陷阱.通过进一步研究发现,阻碍长江中游城市群环境规制互动升级的障碍有二:一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生态环境治理结构与流域因素的赋能结构严重错位;二是省以上和省际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相互分割,为边界区位因素的赋能创造了前提条件.
边界区位因素、流域区位因素、环境规制互动、长江中游城市群
X171.4(环境生物学)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项目
2022-04-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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