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义与知命——《论语》中君子人格的两个基本规定及其意义
孔子所肇始的儒学,一个重要之处就在于突出了基于主体能动性的道德生存,以之为人类自身存在的本质之处.从人自身的能动性道德生存而言,这是操之在我的"守义".但是,守义的道德生存,并不穷尽人的生命的全部,更不穷尽世界自身的全部.因此,在守义的道德生存展开过程中,如何经由领悟天命而持守界限,以释放人自身乃至天地世界自身的"无穷未知性",就成为"知命"的本质内容.在此意义上,君子的守义标志着人之存在的有限积极性一面,而君子之知命,则标志着君子存在的无限消极性一面.就道德生存论而言,前者就是道德生存的界域,后者则是自然(或天地世界)的界域.守义是君子的重要道德规定性,知命则是更高的道德规定性,即知命是使得守义得以可能,并使得超越守义得以可能的规定性.守义可以说是经由人的道德活动而成就自身、成就世界;知命则是超越人的道德生存而敞开自身、敞开世界.进而言之,义的持守,命的领悟,以及守义与知命两者之间的界限持守,就是君子人格的基本规定性.如此规定性,其根本的意义在于昭示出,一方面守义是对人自身的道德挺立,凸显人的道德价值与存在尊严;另一方面知命是对人自身生命存在之幽深的敞开,凸显人之现实存在的卑微与谦卑,展露世界的无穷广袤与他者的无限差异性.
君子、守义、知命、界限
B222.2(先秦哲学(~前220年))
2019-07-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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