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意识形态的认知条件——认知维度上意识形态如何可能的阐释
认知维度上的意识形态如何可能是意识形态研究领域的基本理论问题,这一问题是指人们什么样的认知结构是意识形态得以生成并被广泛接受的温床,而这样的认知结构恰恰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具体来说,抽象思维以其普遍性特征成为意识形态的“普遍性形式”发挥作用的天然支撑,意识的多重中介服务于意识形态把“自己利益”说成是“普遍利益”的过程,语言因其“不在场显示在场”的指称功能被意识形态收编为维护“自己利益”的有效工具,而语言的广阔意义空间则为意识形态实现自身开启了近乎无限的可能性.
意识形态、认知、抽象思维、语言指称、语言意义
B036(历史唯物主义(唯物史观))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整体性视域中的习近平马克思主义观研究”18KS036
2019-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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