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东出资义务之“加速到期”——认可“非破产加速”之功能价值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股东出资义务之“加速到期”——认可“非破产加速”之功能价值

引用
股东出资义务的履行期限并非“完全自治”的事项——出资期限的设计应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包括偿债).当公司存在“不清偿到期债务”之情形,应允许债权人主张加速股东出资义务之履行.这不是对“契约严守”的背离,而是对契约诚信的遵守.在合同法上,“非破产加速”存在可能空间:一则,按照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契约严守”不能约束债权人;二则,合同权利不得滥用.在公司法上,“有限责任对价加速”、“法人格否认加速”以及“非破产清算补资加速”等均为“非破产加速”提供了制度解释空间.最高法院有关强制执行规范也事实上许可了“非破产加速”.支持“非破产加速说”有助于形成“理性的股东认缴秩序”及“理性的公司偿债秩序”;“非破产加速说”也是交易成本更小的“加速到期方法”,应优先得到适用.因此,“非破产加速”与“破产加速”的适用情形不尽相同,它可填补“破产加速”衍生的规制漏洞——透过给股东施加清偿压力,解决“主观清偿不能”的公司赖债现象.而且,“非破产加速”的弊端也完全可以通过破产撤销权的运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必担心不合理的“偏颇给付”所衍生的“公平清偿”问题.

公司、股东、出资、破产、加速到期

D913.991(法学各部门)

2019-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6页

98-113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社会科学

0257-5833

31-1112/Z

2019,(2)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