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机制
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机制是一种广义的理解,是所有相关的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制度集合.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确立,完善了生态环境损害救济机制,但是这不意味着对传统环境损害行政救济的摈弃.生态环境损害救济兼以行政救济和民事救济途径.要强化行政救济,有效发挥责令改正型行政责任的弥补功能.协调好环境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关系,应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构建多元化的争端解决机制.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救济、环境侵权、环境公益诉讼、环境责任
D912.6(法学各部门)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环境成本调控机制的立法研究”15YJC820057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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