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卡特尔和解制度研究及启示
因欧盟成功实施反垄断法宽大制度,导致卡特尔案件呈井喷式增长,为应对此情况,欧盟引入卡特尔和解制度.此制度经过两年之后功效日渐显现并取得良好实施效果.欧盟适用和解程序主要包括实施评估、和解商谈、提交和解承诺、作出反对声明和处罚决定.为促使和解制度有效实施并避免对其他制度形成负面效果,欧盟注意协调与宽大制度和继后损害赔偿关系.为节约反垄断执法资源,我国非常有必要引入和解制度.具体而言,我国的卡特尔和解制度应定位为节约程序效率的、普通程序的代替程序;同意和解的违法者可以获得10% 或15% 固定比例罚款折扣;此制度可以适用混合卡特尔案件并累加适用减轻宽大的待遇.此外,在程序方面,同意和解者必须提交承认违法的承诺书,同时建立对和解者提交材料给予保密的规则.
卡特尔、和解制度、宽大制度、私人损害赔偿
D912.24(法学各部门)
国家社科基金"反垄断法的激励型实施机制研究项目14BFX177"阶段性成果
2018-03-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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