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5833.2015.08.010
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异化及其规制
以金融抑制为主要特征的现存金融体制造成了我国信贷市场长期供需结构失衡,分业监管体制下形成的监管真空和P2P行业中的羊群效应,使P2P平台逐步异化以适应我国独特的民间借贷市场.目前我国P2P平台大致可分为中介服务型、担保型、债权转让型三种模式,并以P2P平台为中心存在借款人、贷款人、平台和第三关联方四类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针对P2P网络借贷这一金融创新模式各类主体,梳理其中的法律关系,从而揭示其异化的本质和对法律风险的提示,在分析目前监管现状、借鉴国外监管措施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法律规制的建议.
P2P网络借贷、中介服务型模式、担保型模式、债权转让型模式
D912.28(法学各部门)
中国人民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东亚法制一体化研究——历史渊源;理论基础;实现路径下卷”10XNJ005
2015-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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