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5833.2014.05.014
情感与存在及正义问题——生活儒学及中国正义论的情感观念
汉语之“情”既指情感,也指事情,是一回事.儒学史上,最初是“情→性”观念,后来是“性→情”观念;近代至今,以情感为本源的观念逐渐复兴.生活儒学以作为存在、先在于任何存在者的情感为本源,由此出发,重建形而上学、形而下学.具体到生活儒学的伦理学层级,作为制度伦理学的中国正义论的建构,是以仁爱情感阐明一切,重在说明差等之爱的情感如何导致利益冲突,一体之仁的情感如何通过确立正义原则(义)并据此建构制度规范(礼)来解决利益冲突问题.
儒学、情感、正义、生活儒学、中国正义论
B222(先秦哲学(~前220年))
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中国古典制度伦理学研究”10BZX032
2014-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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