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5833.2012.07.006
文化创意产业的空间集聚促进城市转型
文化创意产业的空间集聚分为艺术家主导的原创型集聚、设计家和企业家主导的生产型集聚和消费者主导的消费型集聚几种不同类型.它们分别对应四种不同的作用机制:自我毁灭式、融合衍生式、辐射拓展式和终端引领式.这些作用机制通过城市再生、结构调整、网络构建和需求创造等路径有力地促进了城市的全面转型.同时,集聚区作为政策的“落脚点”和重要的“传导枢纽”,相关政策的演进也体现了城市发展的关注点从产业体系到经济系统再到社会环境的变化,在层层递进中促使城市的全方位转型.
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城市转型、机制、政策
TU984.3;F269.23(地下建筑)
2011年上海浦江人才计划资助项目“文化创意驱动城市转型的软环境研究”11PJC086;并获2012年度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化创意产业特色学科学术研究费资助
2012-09-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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