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5833.2010.09.010
农村物权纠纷解决中国家法的作用
国家制定的<物权法>强制性规则在农村物权纠纷解决中的作用发挥,有赖于其具体规则与农村社会实际相结合.由此,分析现阶段农村物权纠纷类型与成因,成为问题剖析的起点.而解决问题的关键至少包括以下两点:一方面,法学者应承认国家法在农村物权纠纷解决中的有限作用,协调制定法与习惯法分工协作;另一方面,执法司法者也应提升民众对国家制定法的信仰,包括国家应提供充分且畅通的纠纷解决途径、解决法律形式与实质正义的冲突.唯此,才能尽量消弭专业的国家制定法与社会常理认识的差距,提升国家法在农村物权纠纷解决中的实效.
农村物权纠纷、国家法、习惯法、法律信仰
D923.2(中国法律)
2010-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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