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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0257-5833.2009.07.013

论因地震引起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以我国《物权法》相关条文适用为视角

引用
根据"所有的物权变动原则上都应纳入物权法"之原则,地震产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法律效果.因地震引起的不动产物权变动有四类:地震导致物权的丧失;地震导致不动产的变更;地震导致不动产的取得;地震间接影响不动产变动.在我国现行立法中,因地震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动产物权变动存在着现行法无法适用或无法类推适用的情形,需要有专门的规则加以规范,或补充立法.

地震、不动产物权变动、类推适用、补充立法

D923.2(中国法律)

2009-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86-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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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

0257-5833

31-1112

20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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