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5833.2007.11.014
论我国金融类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的构建——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中心
国有金融类资产运管理体制是国有金融资本运营方式创新和微观金融主体重组、经营的基础性环境.我国国有金融类资产管理体制在现行变革的基础上,应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作为金融类资产的出资人代表,中央汇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间层的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并辅之以相关的监管措施,即国有资本预算监管、独立监管.
金融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出资人
D922.28(中国法律)
上海市社会科学基金2006BFY 009
2008-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1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