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5833.2007.03.012
论我国鉴定制度的模式选择——来自英、美中立专家的启示
鉴定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保障鉴定结论的客观性与鉴定程序的正当性.在这两个方面,我们可以从英美国家的中立专家证人制度中得到很好的启发.与英美对抗制专家证人相比,中立专家可以很好地保障专家证言的客观性和程序的效率;与大陆法国家的鉴定人制度相比,中立专家可以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程序的公正性.因此,为了适应诉讼制度的发展要求,我国的鉴定制度改革可以采取这样的路径:在民事诉讼中主要采取对抗制专家证人为主,中立专家为辅的制度;而在刑事诉讼中则采取中立专家证人制度.
鉴定改革、中立专家、正当性、客观性
D918.9(法学各部门)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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