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5833.2007.03.011
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三项基本原则
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的无罪推定原则,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有利于被告原则决定和指导着刑事证明责任的具体分配,是刑事证明责任分配的基本根据.无罪推定原则确立和强化了证据裁判原则,同时可以克服刑事诉讼中的"真伪不明",即指导法官在"未能形成确信心证时"应当如何判决的裁判法则.无罪推定原则一方面要求作为国家刑事追诉机关的检察机关,一旦向法院提出了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的要求和主张,它就有义务向法院证明被告人有罪这一结论的成立.另一方面无罪推定原则决定了被告疑点形成责任的性质是其辩护权的行使,被告疑点形成责任的范围仅限于有利于已证据的提出.反对强迫自证其罪原则和有利于被告原则源于无罪推定原则,同时又是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化和细化,可以使无罪推定原则得以实现,使证明责任得以有规律和始终如一的分配.
刑事诉讼、证明责任、分配根据
D915.1(法学各部门)
最高人民检察院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200-037555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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