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0257-5833.2005.03.015
论中国历史上反对"与民争利"的思想
"与民争利"是中国经济思想史上的独特术语之一,它从出现之日起,就受到历代思想家的质疑和批评.中国历史上反对"与民争利"的思想主要包括两方面的涵义:其一,官府凭借特权攫取民间经济行为主体的市场收益,违反了社会分工的自然规则,因而是不道德的,其后果是加剧贫富差别,引起社会动乱;其二,政府直接参与经济事务,固然有利于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和官员个人的敛财,但这种政策扭曲了市场的功能,压抑了民间经济行为主体--他们构成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理性培育,降低了经济运行的整体效益,所以是不可持续的,其表现是封建社会的长期延续.正确评价中国历史上反对"与民争利"的思想,不仅可以为今天的市场取向改革提供文化依据,更重要的是使人们意识到在现阶段转变政府职能和财政功能的紧迫性.
与民争利、政府干预、历史影响、现实意义
F092;K2(经济思想史)
2005-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9页
96-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