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事权背景下义务教育阶段三级课程建设的几个问题
义务教育阶段的三级课程属于课程建设范畴,它们因课程建设主体的不同而不同,并非三级管理主体各管一块.不同建设主体对课程的期待有所不同,编制了不同的课程.但在强化国家事权的背景下,应落实国家课程的主体地位,并注意三级课程在目标要求上的贯通一致和课程内容上的衔接互补,三者协同育人.
课程建设、三级课程、课程协同育人
G641;G423;G710
2023-03-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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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三级课程、课程协同育人
G641;G423;G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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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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