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分类管理的现实困惑及解决对策
民办教育"1+3"文件的颁布,使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具有了法律的依据.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不得设立为营利性,其属性或者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或者是事业单位法人.分类管理后义务教育民办学校产权的归属、办学模式的选择、政府差异化财政扶持的力度、学校办学的自主权等都是影响民办学校持续发展的现实问题.把握分类管理的精神实质,落实差异化的财政扶持政策,赋予学校合理的自主收费权,是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民办教育"1+3"文件
G640;F299.24;G72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FHB150455
2019-01-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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