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020.2010.06.008
政府在教育服务供给中的定位
教育服务供给是政府公共职能之一.政府可通过不同的政策设计与安排向公众提供公共教育服务、准公共教育服务和私人教育服务;政府在教育服务供给过程中可实现提供者与生产者的分离,并成为教育服务供给的监管者;要逐渐形成政府、社会组织、市场、公民个人等多元主体参与的教育服务供给格局.
政府、公共服务、教育定位、教育需求
F71;F12
华东师范大学2010年优秀博士研究生培养基金
2010-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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