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020.2009.05.008
论教育评估组织的"法团主义"改造——改革、重组教育评估机构的设计与理论
"管教育、办教育、评估教育三者分离"已经成为在理论上形成广泛共识而政府决心实行改革的重大课题.然而在传统的体制中,教育委员会、评估"院"或"中心"等机构、学校及其制度设施都是"政府营造物",没有并列的概念因而没有且不需要中介.本研究表明,采取国家法团主义,利用原有的组织框架引入教授及专业联盟等组织是符合国情的作法,从而达成教育评估分权与契约的逻辑.
国家法团主义、牵头组织、教授及专业组织
G64;G51
上海评估院立项课题《"第三部门"的建构与效用:评估主体的资质、任务与评估程序研究》的部分研究成果.项目号:沪教评2007000;负责人:葛大汇
2009-06-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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