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020.2008.11.003
我国学校法人类属及存在问题
@@ 我国学校法人分类不统一,公立学校被归入事业单位行列,民办学校则被视作"民办非企业单位".这样的分类使得学校法人地位和法人性质不明确,导致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法人地位不平等,而且将民办学校全部纳入非营利法人行列,也限制了其更大发展.
学校法人、存在、民办学校、法人地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地位不平等、事业单位、公立学校、法人分类、非营利、大发展、性质、限制、人行
G40;G64
2009-0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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