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2020.2002.03.009
当事人的权力与责任
@@ "高校自主招生"的动议,涉及考试当事人利益和考试权的问题.在高考中,独立的当事人或法人主体只有两方:应试者考生和录取者高校.(而中学的声誉是间接的,家长及社会舆论则是考生各种需求的表现.)学校有"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的权力(<教育法>),因此"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自行调整招生规模"(<发展纲要实施意见>).
当事人、自主招生、招生规模、学校、受教育者、实施意见、社会舆论、考试权、考生、高校、法人主体、发展纲要、办学条件、应试者、教育法、中学、学生、权力、录取、家长
D9(法律)
2007-04-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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