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680X.2011.06.012
基于有限理性的会计立法技术修正:公允价值的考量
金融危机时期,公允价值计量饱受争议,根源在于:目前会计法规、准则是基于完全理性论基础上制定的,这种立法理念是相信人拥有完全理性认识能力,对一切事物采取正面看法,其立法技术特征是以“增进善”为立法目的.科学哲学家波普尔、库恩的有限理性论则认为,衡量一种理论科学地位的标准不是“可证实”,而是“可证伪”性,在此立法理念指引下的立法技术特征表现为:立法目的并不一定会“增善”,但却可以“减少恶”.因此,以有限理性论为分析视角,可修正会计立法技术,公允价值计量可获得全新的解释及更全面的应用修正.
有限理性、认知范式、公允价值、会计立法技术
D922.26(中国法律)
2012-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8页
113-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