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910/j.cnki.shjr.2021.11.007
域外保险索赔欺诈的私法规制与判断路径对我国的启示
从防范保险索赔欺诈角度,考察英日澳等国对保险索赔欺诈的立法与司法规制,发现:判断被保险人是否具有故意骗取保险金的目的,需要综合考量夸大损失的程度、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行为的重要程度及其对保险人的给付责任之评判是否造成困难等因素;在夸大损失行为构成索赔欺诈时,应基于保险合同具有其射幸性及信息不对称的特质,剥夺被保险人实际损失在内的全部的给付保险金请求权,以期实现民事上的金钱制裁的社会规范目的.
索赔欺诈、信赖关系破坏、全部免责
F840(保险)
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
2022-04-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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