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的行政化现象考察
我国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一种事业单位法人,其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的财政专项资金,理事会是其内部事务的主要治理机关.在产权理论的支配下,理事会普遍存在着“行政化”现象,即理事会成员大都是由政府相关部门指派或任命的行政官员,甚至行政官员是理事会成员的唯一成分.理事会行政化现象的产生固然有其正当性基础,但也带来了以下两个后果:其一是造成理事会投资决策的效率低下;其二是导致专门用来监督理事会决策行为的机制虚置.
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行政化
F830.9(金融、银行)
本文为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督的立法模式及法律制度构建研究》课题编号:13BFX104的部分研究成果.
2014-12-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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