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银行的“中国模式”——基于科技支行与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比较
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本质是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之间的交易,科技金融中介的选择取决于交易费用,不同的制度环境和制度安排决定不同金融中介在资源配置中的“比较优势”,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额贷款公司是“互补”而不是“替代”的科技银行模式.科技支行的本质仍然是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纵向信用,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则是以民间信用为基础的横向信用,应突破制度约束将科技小额贷款公司培育为未来的科技银行.
科技金融、金融中介、中国模式、信用联系、科技银行
F830(金融、银行)
湖北省教育厅科技项目"湖北省科技金融发展的制度安排与政策设计"Q20121412;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央与地方政府金融管理权边界研究——基于最优金融分权的经济分析"12YJC790021的阶段性成果.感谢审稿人提供的富有启发性的修改意见,当然文责自负
2013-04-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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