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约束双重缺失下企业年金税收体系的构建
企业年金在我国发展缓慢主要源于税收体系的不完备性.单一的税惠比例无法兼顾效率与公平,使所得税惠政策无法起到必要的激励作用;同时,缺少优税合格资格规定的企业年金计划运行也缺乏必要的约束.激励约束机制的双重缺失成为企业年金发展的桎梏.当前.税收体系的完善既要求确立EET税惠模式保持效率性,也要防止对高薪雇员过度优惠兼顾公平,同时需规定税惠政策的适格条件形成约束,使企业年金制度在统一的税收体系框架内顺利运行.
企业年金、税收优惠、优税资格
F810(财政、国家财政)
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B207;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基金2006-GH-030
2010-09-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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