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评级体系:实践及挑战
2004年,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出台了<统一资本计量和资本标准的国际协议:修订框架>(简称<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确定了基于内部评级法的信用风险度量和资本金计算框架,使得内部评级体系作为银行经营管理的主线显得更加明确.在这一国际大背景下,我国大中型银行逐步借鉴国际银行业风险管理实践,加强了信用风险管理,初步建立了内部评级体系,积极准备实施<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本文在把握我国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建设实践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部分银行内部评级体系在违约定义、评级结构、评级方法、评级流程等方面的特点,揭示了其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之间的差距.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内部评级法、内部评级体系
F832.33(金融、银行)
2008-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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