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428.2004.03.010
接轨国际信用风险内部评级法的思考
内部评级法(IRB)是新巴塞尔协议的核心,虽然目前我国还不具备条件实施IRB法,但认真借鉴新巴塞尔协议、积极创造条件接轨IRB法却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从中长期看,只有实施IRB法,才能以新的监管理念和先进的风险监管手段,从根本上提高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健性与管理水平,增强我国银行业的竞争力.
贷款风险评级、内部评级法、国际接轨
F830.51(金融、银行)
2004-04-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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